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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执法局发倡议:诚信领养“爱宠”到家

专业的宠物医生请过来、文明养犬宣传摊位支起来、养犬登记证现场办起来,一起帮流浪的“毛孩子”寻找温暖靠谱的家……

4月23日上午,厦门市执法局会同集美区城管局、集美区侨英街道,在集美信毅社区水晶湖郡小区举办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暨犬只领养进社区活动。该活动是厦门城市管理理念由“末端执法”向“靠前服务”的新拓展,是城市文明创建贴近市民需求的新举措。

借此次“犬只领养进社区”活动,厦门市执法局再次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倡议:请自觉遵守《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厦门市促进社会文明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牢依法文明养犬意识,坚守“诚信养犬”承诺,维护美丽整洁的城市卫生环境、维持和谐安宁的社会秩序。

现场:11只“流浪”狗找到温暖的家

活泼的泰迪、安静的贵宾、乖巧的串串……领养活动现场,狗狗们乖巧地吐着舌头,等待着爱心主人。“现场领养犬只,需要签订《犬只领养协议书》,领养人自愿承诺‘依法文明养犬、诚信领养’,之后还需完成疫苗接种、办理养犬登记证等。”犬只领养相关负责人李先生介绍说,此次活动共遴选了11只收容犬供市民领养。“活动一开场,就有一大批爱心人士来到“萌宠”跟前悉心挑选,我们逐一向市民介绍每只狗狗的个性特征、生活习性、喂养注意事项等。”李先生说。

“我一直希望有只狗狗陪伴在身边,今天的‘犬只领养进社区活动’,让我有机会能领养一只属于自己的爱犬。”领养人徐先生表示,犬只领养不仅要对狗狗有爱心、负责任,还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文明、诚信”养犬,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和城市卫生环境。

叶子是集美区水晶湖郡的业主。4月23日上午,她特意带爱犬下楼办证。“正准备抽时间去窗口办证,没想到今天家楼下的活动现场就能办理,非常方便。”叶子开心地说,现场还有专业的宠物医生,免费为狗狗体检、打疫苗,“一条龙”服务方便又贴心。

“出门遛狗时,如果没有给狗狗戴上牵引绳,会被处罚多少?”“平时需要多久带狗狗打一次疫苗?”“在网上,怎么办理犬只相关证件?”……当天的活动,还吸引了不少对养犬相关规定不太了解的居民。市执法局三大队、集美区城管局的队员们积极为居民答疑解惑,宣传讲解违法养犬、遛犬处罚依据等,以及流浪犬的收容、认领及处置程序。当天,城管执法部门与街道社区及热心企业,还一起安排宠物爱心义诊、免费注射疫苗等活动,为居民养犬提供便利。

市民文明养犬意识的增强,离不开城管执法部门的努力。据了解,2021年,厦门市执法局率先在思明、湖里两区创建两个“依法文明养犬示范小区”。2022年,集美区在各个镇(街)推进“依法文明养犬示范小区”建设。“此次活动,将养犬管理执法与服务市民需求结合起来,很好破除‘铁面’执法与‘温情’服务的界限,有助于打造文明共创模式。”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活动现场的11只“流浪”狗,全部找到了温暖的家。

亮点:破解难题,回应市民关切

“这个举措真棒,让我们一起关爱流浪动物”“厦门不愧是全国文明城市,给厦门城管和爱心市民朋友点赞”……今年年初,《可爱的流浪“毛孩子”!邀请市民前来领养》在“厦门城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后,引来不少网友点赞和支持。

“早在2021年12月,我们召开研讨会、广泛听取养犬人士意见、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做法,并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规定,拟制了《厦门市犬只收容、领养、认养规定》,指导犬只收容机构规范开放领养。”厦门市执法局养犬专班负责人蒲怀泉拿出最新统计数据:自向社会公开发布犬只领养信息以来,厦门市执法局已发布12批次,共提供领养犬只67只。这项举措深受市民好评。

当然,领养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充分考虑。“我们从收容犬只中,挑选符合厦门养犬管理法规的无主犬或弃养犬,并经兽医及防疫员检疫确认,最终确定有价值、健康的、适合领养的犬只。”蒲怀泉告诉记者,适合领养的犬只上报审核后,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网和“厦门城管”公众号公开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领养前,执法人员都会仔细接受爱心人士的领养咨询,并告知其领养条件,对意愿领养者约定好时间和地点,签订领养协议、办理完手续后,才可放心地将犬只交给领养人。此外,犬只领养15天后,相关部门还会对犬只的饲养情况,进行回访及跟踪,提醒领养人及时落实防疫与办证等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厦门市养犬管理执法工作、创新执法服务模式,将执法理念由“末端执法”向“靠前服务”转变,该市各区纷纷亮出“妙招”。思明区在“思明快报”“厦门思明城管”微信公众号、公益广告平台等新闻媒介上,大力开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行动;湖里区各城管中队配备一名专职队员和协管员,通过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劝导纠正违规携犬外出、不文明养犬行为;集美区率先在各街(镇)推行“依法文明养犬示范小区”建设,率先启用厦门市智慧养犬管理系统;海沧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犬乱象较多的小区着手,运用综合治理模式,以点带面开展文明养犬执法行动;同安区发动全区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责任,大力宣传依法文明养犬;翔安区组织各村干部深入养犬居民家中、涉犬单位,开展依法文明养犬入户宣传……各区各部门携手努力,进一步推动全市依法文明养犬风尚形成,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提醒:领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按照“一户一犬”的规定,厦门市只对市民家庭开放犬只领养。领养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三)符合一户养一只犬的要求;经系统查询已喂养犬只者不得领养,三年内有领养过犬只的不得再次领养;

(四)领养人应具备爱心、责任心,不虐待、遗弃犬只;

(五)遵守养犬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

领养需要哪些手续?

领养人在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犬只领养”专栏填报领养意向申请,并提交户口及身份信息等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养条件的领养人,按照提供信息的先后顺序确定最终领养人,领养人与收容所签订犬只领养协议,办理犬只交接手续。

哪些情形不能领养?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领养:

(一) 领养人一年内因违法养犬被行政处罚过二次以上的;

(二) 曾有虐待、遗弃、杀害犬只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法养犬行为的;

(三) 曾因养犬多次被邻居投诉的;

(四) 领养后有弃养或擅自转让的;

(五)其他不适宜领养情形的。

城管部门温馨提醒:市民也可通过“厦门城管”微信公众号,关注定期发布的领养流浪犬只相关信息。请领养人诚信领养,文明养犬,“宠”我做起,收养后善待“毛孩子”! (许晓婷 陈梦璇 周以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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